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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典案例

某企业因未明码标价被罚款

作者:小编 发布时间:2024-08-12 15:18:52 点击量:14

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,小李带着他的孩子去一家玩具店购物。这家玩具店正是某企业旗下的一家分店。店内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玩具,吸引了不少孩子和家长。

小李的孩子看中了一款新型的变形金刚玩具,但是当小李准备结账时,却发现玩具并没有标价。他询问店员价格,店员却含糊其辞,只说了一个大概的价格范围。小李感到不满,认为这种做法不透明,也不公平。

事实上,某企业的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的相关规定。根据该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,经营者销售、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,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,注明商品的品名、产地、规格、等级、计价单位、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、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。

在这个案例中,某企业未对商品进行明码标价,存在不标明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。因此,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了调查,并依据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第十三条第(一)项的规定,对某企业处以了500元的罚款。

这个案例提醒我们,作为消费者,我们应该关注商品的标价情况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同时,作为经营者,也应该严格遵守价格法规定,进行明码标价,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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