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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某企业销售过期食品被罚,食品安全问题再敲警钟

作者:小编 发布时间:2024-08-12 16:43:32 点击量:104
小李是一位热爱烹饪的家庭主妇,她经常在北京的超市里购买各种调料和食材。然而,最近她却在某企业购买到了过期的“海底捞蒜蓉小龙虾调味料”和“芙立草莓啤酒”。这让她感到非常震惊和失望。

据了解,这家企业在销售过程中,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过期的食品,导致像小李这样的消费者购买到了不合格的产品。具体来说,该企业销售的“海底捞蒜蓉小龙虾调味料”和“芙立草莓啤酒”均已过保质期,却依然被摆放在货架上出售。

例如,小李购买的“海底捞蒜蓉小龙虾调味料”生产日期为2023年1月和5月,保质期为8个月。然而,当她在2024年4月购买时,这些调味料已经过期。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“芙立草莓啤酒”上,该啤酒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2月,保质期至2024年2月,但小李在2024年5月购买时,啤酒已经过期。

此事件被曝光后,相关部门迅速介入调查。经查实,该企业确实存在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,且未完整履行索票索证手续,部分涉案产品无法提供有效进货票据等材料。最终,该企业被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警告、罚款3000元以及没收违法所得79元的行政处罚。

这一事件再次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。作为消费者,我们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?作为商家,又该如何确保销售的食品安全可靠?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深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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