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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典案例
某企业因违规广告被处罚
在一个晴朗的早晨,小王打开了他的手机,准备在微店上选购一些日用品。他偶然间发现了一家名为“某企业”的店铺,其中一款“咏经典系列藏香”产品吸引了他的注意。然而,他没想到的是,这家店铺正因为这款产品的广告问题而陷入了麻烦。
事情是这样的,“某企业”在微店上销售的这款“咏经典系列藏香”,其详情页面上宣称该产品“具有预防瘟疫流感等疾病之功效,具有防治传染病、癫痫和精神疾病”等词语。然而,这些宣传用语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的相关规定。
具体来说,《广告法》明确规定,非医疗、药品、医疗器械的广告不得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用语。而“某企业”的这款藏香产品并非医疗用品,却在其广告中宣称具有治疗疾病的功效,这显然是不合法的。
另外,《产品质量法》也要求企业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,销售的产品应当有产品标签和合格证明。然而,“某企业”销售的这款藏香产品却无产品标签和合格证明,这也违反了法律规定。
因此,“某企业”受到了相关部门的处罚。据了解,该企业的广告费用为400元,而违法经营的货值金额为67.62元,违法所得也为67.62元。虽然该企业已于2024年11月4日下架了上述产品,但仍然无法逃避法律的制裁。
最终,“某企业”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,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。这个案例告诉我们,企业在进行广告宣传时,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不得夸大其词或虚假宣传。否则,不仅会面临法律处罚,还会损害企业的形象和信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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